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项社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等参见附件1;社会奖学金各学院分配名额参见附件2。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申报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student.do),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系统填完后导出申请表,要求表格要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后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各项社会奖学金材料务必于10月28日上午9-11点报送至知新楼A1002)。
2. 学院审批及公示。辅导员、院系需按要求完成线上审批及公示,学院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
3.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或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有关说明
1. 为做好本次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学生,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比,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竞争,坚持条件,宁缺毋滥。为此,学院会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的有关规定,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各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不可兼得。特殊情况下,若一名学生因设奖条件限制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时,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