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全育人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班集体参加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3:38    点击次数:580

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科生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23级);2022-2023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二、评选条件

(一)省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评价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省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长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大学“十佳班集体”的通知》,获评“十佳班集体”的班级推荐参加2023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评选,不再单独组织评选。

三、名额分配

省优秀学生:历史学院1人,考古学院1人。

省优秀学生干部:历史学院、考古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省优秀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学生登录“学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学生管理系统省优模块使用指南》)。系统填报后导出申请表,表格保持整洁、美观,中间无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后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或班集体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清单:

省优秀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学生管理系统填写后导出)。

(2)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

(3)评选条件中所提荣誉获奖证明材料(扫描至一个PDF文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1)。

2.报送要求

(1)本次评审需提交评选条件中所提获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学生本人签字后,扫描发送至邮箱。

(2)请于3月8日11:00前将纸质版各类《登记表》、成绩单、附件1报送至知新楼A1002房间,获奖证明材料扫描材料发送至lishixsgz2023@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3)各类申报材料将作为评审依据,请申报人务必严格认真对待,确保材料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详实。


联系人:李虎 053188364475


历史学院

考古学院

2024年3月6日

 


【作者:    责任编辑:李虎】


上一条:【通知】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大学“十佳班集体”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山东大学“云端支教·赋能乡村振兴”数字支教志愿服务项目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