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全育人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2年度社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6:36    点击次数:1280

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申报学生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链接:https://online.sd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4&wbnewsid=1046)列出的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各项社会奖学金具体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等参见附件1《山东大学2022年度奖学金评选项目一览表》(关注涉及我院的奖学金项目)

我院分配名额请参见附件2《2022年度社会奖学金分配名额》(关注涉及我院的名额),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3《社会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申报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系统填报后导出申请表,表格保持整洁、美观,中间无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后于11月3日上午11: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知新楼A1002。

2. 蒋震菏泽奖学金申报学生需提交:

继续申请该项奖学金的老生所需材料:

(1)山东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版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根据基金会要求应提供百分制成绩单,加盖本科生院成绩证明章);

(3)学年个人学习生活总结,可提供各类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即可)。

初次申请该项奖学金的2022级新生所需材料:

(1)山东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版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高考成绩证明,注明高考成绩,高考名次,排名率(加盖学院公章)。

3. 学院审批及公示: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4. 学校对各学院(培养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设奖单位。

三、有关说明

1. 为做好本次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各类社会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 原则上,本次社会奖学金与本年度国家奖学金、院设“韩连琪教授基金”奖学金不可兼得。


联系人:李虎

联系电话:64475



历史文化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作者:    责任编辑:李虎】


上一条:【公示】关于我院2022年下半年团费收缴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公示】历史文化学院2021-2022学年度“韩连琪教授基金”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