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第九届)“研究生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在全校范围内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经费来源及奖项设置
道德风尚奖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
本年度拟评审产生20位道德风尚奖获奖者,并从中推选产生道德风尚模范奖(一般不超过10人),奖励表现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广泛的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
3.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研究生阶段个人事迹具有突出道德示范效应。
(二)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1.助人为乐:主动奉献爱心,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勇敢保护和援救他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作出较大贡献;在遇到险情时,勇于保护国家、集体、群众、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积极影响。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生活和学习中坚持诚信原则;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做出突出贡献。
4.敬业奉献:在学习科研方面,勤奋学习,学风严谨,勇于创新,贡献突出;在社会工作方面,恪尽职守、真诚奉献,热心服务师生,赢得广泛好评。
5.自强不息:表现出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能够乐观向上,毅力顽强,积极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立志成长成才;在助管助研、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等方面,自强奋斗,表现突出。
6.尊师孝亲:尊敬师长,主动帮助或者悉心照顾有困难的老师。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望相助,患难与共。
7.责任担当: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和困难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斗争。
8.其他展现研究生道德风尚的突出表现。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评选工作流程为: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向培养单位党委递交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培养单位党委对申请人事迹和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规违纪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及对相关审核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党委在充分征求导师及身边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评议、公示等环节,组织推荐。每个培养单位党委原则上推荐1名道德风尚奖候选人。培养单位党委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
3.评审表彰。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综合评定拟获奖名单(时间另行通知)。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人选,并实施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申报该奖项的同学,10月31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送至知新楼A1001房间。
本次评选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道德风尚的先进事迹感召广大研究生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在全校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
历史学院、考古学院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