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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 09:39    点击次数:1252

 一、本规定依据并遵行山东大学本科生院《关于进行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拟毕业同学和论文指导老师须仔细阅读《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完成毕业论文。

二、所有拟毕业同学需在第七学期末选定指导老师,于2019年12月30日前由学习委员汇总后报给教务员。原则上,导师确定好不再变更,历史学和世界历史专业每个老师指导学生不超过3人,考古学、文博不超过4人、档案、文管专业不超过6人。有需要院外老师指导等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申请,报请学院批准。

三、学生在老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和工作进程,于2019年1230日前填写《毕业论文题目申请表》,1月6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二份)和《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由学习委员收齐《毕业论文题目申请表》和《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交给教务员,《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由同学个人保留使用,答辩后由学习委员收齐交给教务员。

四、各专业学习委员4月10日之前收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汇报表》交给教务员,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检查。未经过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两次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五、学生要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程,指导老师给予指导并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中的各项任务,并在《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中签字。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指导等方式的,同学应妥善保存记录。

        六、学校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检,两次检测不达标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七、论文写作格式具体要求见本科生院《关于进行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八、5月8日前学生按学校要求装订论文,提交各专业答辩委员会。5月11日-15日各系组织论文答辩工作,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逾期不再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可向指导老师咨询。未提交论文参加答辩和答辩未通过者,可根据学校规定,于一年之后重新提交答辩。

 九、通过论文答辩之后,学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作出修改,重新打印装订后提交学院。

 

本规定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实行,解释权归教学指导委员会。



【作者:    责任编辑:田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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