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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通知

【通知】关于我院本科生评定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09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2328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名额及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的评定对象、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一览表》。


各项助学金的申请与审核通过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进行。学生需登录系统,在“学生信息”模块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后(注意:所有信息全部填写,不留空白),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均可从系统中导出,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无特殊要求的不得手写。


二、评定要求


1.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应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初评产生候选人。注意以下事项:


1)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群体,确保特殊困难学生获得金额较高的资助;


2)做好往年连续受助学生的考核工作,确保符合评审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继续享受资助;


3)为避免资助资源过于集中,合理统筹资源,严格审核奖助学金的兼得情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互不能兼得;国家助学金三个等级之间不能兼得;国家助学金与山大助学金不能兼得。


4)评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自尊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采用公示学号等隐性方式,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2.系统申请截止至1013日上午12:00


联系人:刘紫奕


联系电话:0531-88364475

历史学院、考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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