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增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
根据相关规定,追加历史学院、考古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其中历史学院追加名额4人,考古学院追加名额2人。
二、提高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自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三、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https://online.sd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6&wbnewsid=26524)。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山东大学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编号”最后由学院确定名单后统一填写。此前已申请的同学无需再次申请,未申请同学请于11月1日17:00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认真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检查准确无误,院系及专业需检查是否为官方全称。国家奖学金具体申报操作详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
2.学院评审。根据工作实际,学院开展追加名额评审工作。原名额推荐同学无需再次公示,追加名额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3.材料规整。
4.材料报送。
5.学校评审。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资格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6.报送教育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拟定正式公函报校领导批准,呈报教育部。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
联系人:刘紫奕
联系电话:0531-88364475
历史学院
考古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