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第八届)“研究生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榜样示范带头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经费来源及奖项设置
道德风尚奖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
本年度拟评审产生20位道德风尚奖获奖者,并从中推选产生道德风尚模范奖(一般不超过10人),奖励表现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广泛的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校内师生认可的道德标杆。本年度德育评价为优,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2.分类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
(1)助人为乐:主动奉献爱心,长期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乐于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提供援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勇于保护和援救他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保护国家、集体、群众、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较大贡献,产生积极影响;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生活和学习中坚持诚信原则,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做出突出贡献;
(4)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真诚奉献,热心服务,赢得广泛好评,把科研学术成果转化成奉献社会的价值;
(5)自强不息:表现出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能够乐观向上,毅力顽强,积极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励志奋斗;
(6)尊师孝亲:尊敬师长,主动帮助或者细心照顾有困难的师长,孝敬父母,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秉持孝老爱亲、弘扬家庭美德,不离不弃,同舟共济,患难与共;
(7)责任担当: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职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和困难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斗争;
(8)其他道德风尚的突出表现。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道德风尚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流程为:
1.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向培养单位党委递交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规违纪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及对相关审核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单位评议推荐。各培养单位党委对申请人评议并征求导师意见。每个培养单位党委原则上推荐1名道德风尚奖候选人。培养单位党委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
3.学校组织答辩、公示及表彰。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听取候选人在道德风尚方面的突出事迹,并根据各单位党委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人选。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申报该奖项的同学,11月19日上午11:00-11:3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送至知新楼A-1001房间。
本次评选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道德风尚的先进事迹感召广大研究生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化作科研报国、胸怀家国的精神和力量,在全校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
历史学院、考古学院
2024年11月15日